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
通人社职〔2018〕8号
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区企业技能人才
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
崇川区、港闸区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人才工作办公室、人社局、财政局《关于印发<南通市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>的通知》(通人社规〔2015〕12号)精神,拟开展2017年度市区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励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
市区企业(不含通州区,下同)及其在职职工。
二、奖励标准
(一)2017年度在市区企业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,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,经市人社局推荐或组织评审(含考试),获得高级技师、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,分别给予个人5000元、3000元一次性奖励。
上述对个人的技能奖励,扣除其以前获得的低级别奖励;获得2个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就高享受1次奖励。
(二)凡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的企业职工,按第一名6000元、第二名5000元、第三名4000元、第四名3000元、第五名2000元、第六名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。凡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企业职工,按第一名3000元、第二名2000元、第三名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。
(三)凡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大赛,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名,或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的企业,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5万元。
三、奖励申报材料
(一)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个人奖励申报材料
《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》(1份),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1份)。
(二)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资料
获奖文件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各1份)。
四、奖励申报程序
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,由企业审核推荐。企业将相关材料汇总报所在区人社局初审后,由区人社局统一填写《南通市市区企业获国家职业资格个人奖励汇总表》、《南通市市区企业技能竞赛获奖个人奖励汇总表》及《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汇总表》,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汇总表纸质档(加盖公章)、电子档及相关材料统一报市人社局职建处审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阮晓勇;联系电话:59000148
邮 箱:343878577@qq.com
附件:1.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个人奖励申报表
2.南通市市区企业获国家职业资格个人奖励汇总表
3.南通市市区企业技能竞赛获奖个人奖励汇总表
4. 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
汇总表
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4月18日
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