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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、中、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
日期:2018-02-05 19:38:53  发布人:jsxy  浏览量:2171

申报条件: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、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。
一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(初级):
    1、经本职业初级(五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;
    3、本职业学徒期满。
二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):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(四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    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    4、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(四级)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三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(高级):
    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(三级)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    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    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(三级)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;
    4、取得本职业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    5、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,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。